关于是否同意提取本小区150余万元房屋维修基金用于小区消防改造工程
公告
玉河明珠小区全体业主:
我们玉河明珠小区自2018年发生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青云谱区政府非常重视,经相关部门调查认定,发生火灾时玉河明珠小区整个消防设施完全处于瘫瘓状态,据此,青云谱区原消防大队于2018年8月7日对当时服务于玉河明珠小区的南昌天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对玉河明珠小区整个消防设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然而,南昌天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视政府法律文书的权威性,我行我素,没有对玉河明珠小区消防设施进行任何整改,随后青云谱区原消防大队于2018年8月27日下达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昌天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共计10万元整,这充分说明南昌天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小区消防设施瘫痪、故障、消防通道堵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直至南昌天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场也未对本小区消防设施进行任何修复!导致玉河明珠小区在其后的两年多的时间里,消防设施仍然无法正常使用,特别是在2019年玉河明珠小区被江西省列为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单位,并在小区显著位置树立了黑牌。
青云谱区政府要求玉河明珠小区近期对小区内消防设施进行整改,这也是我们全体业主所期望的,我们不能生活在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环境中,迫切希望青云谱区政府能到基层、到我们小区来了解实际情况,帮助我们协调各部门尽快修复本小区的消防设施。
由于业委会前主要成员未按规定召开业主大会,未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擅自将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事宜,委托给现服务于小区的南昌金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导致了在几家竞标单位中,竞然是以最高价150余万元中标,并擅自决定从全体业主的维修基金账户上提取维修基金,这样既给我们广大业主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也没有任何理由让我们广大业主去为别人的过错买单,于情、于理、于法都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广大业主坚决不同意提取本小区150余万元维修基金用于消防改造工程,并强烈要求责任方南昌天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次消防改造工程全部费用。
为此,玉河明珠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决定采取全体业主投票表决的方式,广泛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希望广大业主积极参与、慎重投票,按个人意愿表达是否同意提取本小区150余万元房屋维修基金用于小区消防改造工程,业委会将根据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最终得票数,据实向南昌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报告。
玉河明珠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