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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玉河明珠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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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小区消防改造工程,如何保证工程质量?如何保障业主的切身利益?

发布时间:2021/1/30 13:03:00    字体:


“当今社会当有利益超过200%的生意,就会让一些黑心商人铤而走险,违法违约”。前言引用于网络

我们玉河明珠小区的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可以说是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件。从业主维修基金被动被提取的一波三折,到诡异的消防项目违反合同约定进场施工,这其中到底是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中个别委员消极作为?还是作为合同签约主体的物业公司和施工单位的联手合作行为?我们业主想要拨开云雾,看清真相,还真不容易。

2021年1月4日,用于小区消防改造的维修基金150.7万元中的60%已被提取,分摊到小区每户业主个人维修基金账户上被提取446.88元(根据面积略有差异),工程既已进入款项提取到位,那后面各方就应根据合同约定确保按质按量的完成消防改造施工,确保改造后的消防设施能起到其应有尽有的作用。也许这样的要求也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以下是玉河明珠小区两委会于2021年1月29日下午14点整,约谈了金雕物业总经理李才保、副总经理邓仰强、物业章经理和消防改造工程施工方张总,在业委会会议室就消防改造工程施工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进行问责。我方参加人员有两委部分成员、部分楼栋长和热心业主代表,并特别邀请了为广大业主所熟悉的热心业主作为主讲人,代表两委会提出以下几点,请物业和施工方予以正面答复:

第一、施工方所标明的工作量,未报经本业委会审核通过,违反合同规定;

第二、施工方在未取得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就进场施工,将本小区消防主机拆卸,违反合同规定;

第三、施工方再次进场施工,在明知业委会已经取消了给金雕物业委托函的情况下,未通知业委会,违反合同规定;

第四、按施工合同规定,该消防工程第一期付款额应为30%,但施工方在第一期就得到了市房管局资金管理中心转来60%的维修基金后,未告知业委会,违反合同规定;

第五、施工方在没有设计施工图纸的情况下,无视我方劝阻,仍然我行我素,强行施工,违反合同规定;

第六、施工方所有材料入库,未通知业委会予以验收确认,违反合同规定。

业委会就上述问题要求施工方负责人张总予以答复,施工方负责人张总表示个人暂时不能答复,待汇报公司后会给出答复意见,两委会要求施工方张总必须于下星期二(2月2号,含2日)前给予加盖公章的书面正式答复意见。

施工方的书面答复意见,两委会一定公示给全体业主,两委会认为施工方必须按照合同履约,违约必究!坚决维护全体业主利益!

免责声明:业主群内部自由发言摘录,实事求是,未见不同意见,即视为本群业主共识,仅供本小区内部交流,未经其本人核实同意,不得作为不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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