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有关事项的公示及报名征集公告
根据《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类型分布的具体特点,考虑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代表性和不同物业类型专有部分的分布比例,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组成、成员候选人条件及选举办法等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 11 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2名,成员 8 名,另征集候补成员 5 名,共计 16 名。
二、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四)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六)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或与其关联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七)无侵犯本物业管理区域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拟采用下述第(一) 项办法产生:
(一)筹备组根据业主自荐或推荐情况、听取业主意见,经汇总后提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二)筹备组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由业主大会筹备组进行审定。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被筹备组正式向业主大会会议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业主代表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四、选举工作要求:
(一)全体业主应配合业主大会组织者做好有关选举工作;
(二)进行书面表决的时间不少于15日;
(三)本次选举应当经专用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四)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五)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是否可以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由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自荐表和推荐表,请到 玉河社区 领取,填写完后交回。业主自荐截止日为2024年 月 日 时,推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 月 日 时。
本公示期限为15日,自2024年 月 日 时至2024年 月 日 时。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 2024年 月 日 时之前向筹备组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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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青云谱区徐家坊街道办事处
2024年 月 日